重庆市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学会
会议管理制度
(2018年9月21日第一届第四次理事会通过)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庆市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学会(以下简称学会)会议管理,精简会议,改进会风,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,节约会议经费开支,根据《重庆市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学会章程》规定和相关要求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会议要求
1.会议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,着眼于有效沟通、协调学会内部各方面关系、解决问题、安排部署工作。
2.会议应注重质量,提高效率。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,做到充分沟通,心中有数;对议而不决的事项提出解决的原则与方法;各类会议力求精干、高效,工作进展和安排应明确、具体、量化,杜绝空谈和形式主义。
3.讲求实效。会议议定的事项、布置的工作任务、提出的办法措施,相关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贯彻落实,力求取得具体成效。
4.严格会议纪律。要做好会议安排,与会人员应准时参会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
5.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、规范简朴、务求实效的原则,严格控制会议数量,规范会议费管理。
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会的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,如会员大会、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学会办公会、巴渝健康高峰论坛、学术年会、各类研讨和评选会议等。
第四条 学会各类会议及其安排如下:
1.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:原则上每二年召开一次,特殊情况可釆用通讯形式召开。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,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,制定或修改本会章程,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,选举和罢免本会理事,决定终止事宜,决定其它重大事项。
2.理事会: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,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和秘书长,决定聘请或解聘副秘书长,选举和罢免理事,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,筹备召开下届会员代表大会,制定各种管理制度,讨论决定本会其它重大事宜。
3.常务理事会: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,审议分支机构的设立,讨论决定本会其它重大事宜。
(三)学会办公会: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,讨论决定日常工作事宜。
(四)巴渝健康高峰论坛: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。
(五)学会年会: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。
(五)各类研讨和评选会议: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。
第五条 会议费管理按照《重庆市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学会专委会财务管理办法》规定执行。
第六条 会议组织
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由学会秘书处负责组织,学会办公会、巴渝健康高峰论坛、各类研讨和评选会由学会办公室负责组织。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由学会办公室负责记录、整理和归档。
第七条 会议的保密
(一)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,不得将会议内容、讨论的有关情况向外泄露。
(二)会议议决事项,应严格保密,除按规定履行职责需要外,与会人员不得外传会议讨论和议决情况。
(三)故意泄露、传播会议有关情况的,视负面影响的大小做出相应处罚。
第八条 本制度由秘书处负责解释。